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建凤竹纺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通知于2006年7月31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电话通知方式发出,会议于2006年8月10日在本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11人,实到董事8人,董事陈澄清、李常春、李春兴、陈锋、徐波、陈俊明、戴仲川、戴克商参加了会议(董事李桂真、林和平、独立董事张勇勤因公出差无法出席会议,分别委托董事陈锋、陈澄清、独立董事陈俊明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公司监事和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陈澄清先生主持。会议经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06年度中期报告及其摘要。
    二、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为江西凤竹棉纺有限公司进口设备开立信用证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西凤竹棉纺有限公司因生产经营需要,拟向日本进口棉纺生产设备,并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瑞昌支行申请开立人民币2031.7万元(254万美元,按2006年6月26日的中间价7.9988元折算,下同)进口信用证。根据银行要求,公司同意为江西凤竹棉纺有限公司开立人民币1625.36万元(203.2万美元)信用证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并授权公司董事长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瑞昌支行签署有关担保协议。
    特此公告。
    福建凤竹纺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0六年八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