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公司2006年3月19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将于2006年4月27日召开2005年度股东大会,有关会议事项的通知公司已于2006年3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上进行了详细披露。
    鉴于中国证监会已正式颁布了《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06年修订)》(以下简称《章程指引》)及修订后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公司董事会原提交200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是在《章程指引》颁发前拟订的,只是根据新的《公司法》和《证券法》对《公司章程》作必要的修改,与《章程指引》的要求并不完全相符。为此,公司第一大股东福建凤竹集团有限公司(持股4845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8.50%%)于2006年4月10日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了《关于修订<福建凤竹纺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提案》,并要求公司董事会将该提案提交200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该提案内容是按照中国证监会《章程指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关于召开股东大会修改公司章程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要求,对《公司章程》进行的全面重新修订。
    经本公司董事会审核,认为该提案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将该提案提交200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撤销董事会原提交200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修订<福建凤竹纺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提案》的详细内容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除上述增加临时提案并撤销部分议案外,公司2005年度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地点、审议事项、出席对象、登记方法等事项不变。
    特此公告。
    福建凤竹纺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〇六年四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