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龙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已于2006年6月1日以电话和传真的方式进行了会议召开通知,2006年6月11日上午10:00在上海市逸仙路768号公司五楼董事会会议室召开,公司现有董事7人,5人出席会议,公司2名监事列席会议。会议由董事长赖振元先生主持。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到会董事审议,会议以全票同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杭州大地网架制造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杭州大地网架制造有限公司拟向中国银行杭州萧山支行申请的捌仟万元一年期银行借款及银行承兑汇票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同意授权公司董事长赖振元先生负责全权办理向银行申请授信担保的一切具体事宜,包括与银行接洽、办理有关手续,代表公司在保证合同上签字等。
    本次担保不属于下列需要股东大会审议的担保情形:
    1、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2、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
    3、单笔担保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
    4、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的担保。
    且,本次担保经出席董事会的全部董事审议同意。
    因此,该担保事项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中国银监会联合颁发的证监发(2005)120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的要求。
    截止目前,本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10000万元;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余额为27460万元。
    特此公告。
    龙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6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