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龙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元建设”或“公司”)董事会受全体非流通股股东的书面委托,办理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相关事宜。公司于2005年9月26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刊登了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后,公司董事会为广泛征求A股市场流通股股东的意见,使龙元建设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形成具有广泛的股东基础。公司董事会协助非流通股股东,通过网上路演、走访机构投资者、发放征求意见函、设立热线电话、传真、电子信箱及公司网站投资者关系平台等多种方式,与A股市场流通股股东进行充分沟通和协商,让流通股股东就股权分置方案提出意见和建议。非流通股股东通过与流通股股东充分沟通协商后,决定不对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进行调整。
    公司股票将于2005年10月12日复牌。
    特此公告
    龙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5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