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龙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已于2005年3月13日以电话和传真的方式进行了会议召开通知,2005年3月24日上午8:30在上海市逸仙路768号公司五楼会议室召开,公司现有监事3人,3人出席会议,监事会召集人瞿颖先生主持。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经监事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200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二、审议通过了《200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三、审议通过了《200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四、审议通过了《公司2004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2004年度财务决算和二OO五年度财务预算的报告》;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2004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经安永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审计确认,公司2004年度实现净利润104,139,850.10 元。依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提取10%的法定盈余公积金11,373,934.27 元及提取5%的法定公益金5,686,967.14 后,公司2004年度可供分配的净利润为87,078,948.69元,加上2003年度累计结余的可分配利润282,888,501.87 元,合计可供分配利润为369,967,450.56元。
    根据公司利润实现情况和公司发展需要,200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截止2004年12月31日总股本1620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十股派送现金三元(含税),共计分配48,600,000.00元,剩余321,367,450.56元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七、审议通过了《公司2004年度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议案》;
    根据安永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审计结果,截止2004年12月31日,公司资本公积金余额为382,141,941.57 元,公司拟以截止2004年12月31日总股本16200万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十股转增五股,共计转增股本8100万股,每股面值1元,本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为24300万股,公司资本公积金余301,141,941.57元结转下年度。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200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鉴于与安永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一贯保持的良好合作关系,拟续聘安永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担任本公司2005年财务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并授权董事会决定其报酬事项。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章程具体修改条款内容详细参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司公告信息。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05年银行短期贷款总额的议案》;
    根据公司几年来经营管理经验,并结合公司2005年公司经营计划、公司2005年度财务预算分析,公司管理层经过仔细研究和合理估测,董事会同意在2005年度向银行短期贷款总额6亿元。年度短期借款累计在该总额以内不再逐项提请董事会审批,授权董事长全权负责审批事宜。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同意变更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公司控股子公司宁波市龙元钢结构制造有限公司单方增资项目的投资方式,即放弃对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增资,改为收购质地优良、管理完善、生产线完备的钢结构业内企业???萧山大地钢结构制造有限公司和杭州大地网架制造有限公司各51%的股权。详细披露见公司《关于部分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公告》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额度为人民币1亿元,期限不超过六个月,截止至2005年9月23日。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宁波华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银行借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为其拟与中国光大银行宁波分行签订的额度为人民币陆仟万元整的《综合授信协议》项下将产生的全部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04年度股东大会事宜的安排意见》。
    特此公告。
    
龙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05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