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龙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04年12月11日以电话方式通知了公司第四届董事会7位董事成员参加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会议于2004年12月14日下午在上海市逸仙路768号本公司五楼董事会会议室召开,公司现有董事7人,7人出席会议,公司3名监事列席会议。会议由董事长赖振元先生主持。
    1、会议以5票同意、2名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后审议通过了《关于对上海龙元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进行增资的议案》
    因控股子公司上海龙元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申请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对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的规定,需要将其注册资本由原来的3060万元增加至5000万元,按该控股子公司原出资比例,由本公司增加出资额为1813万元人民币。
    该控股子公司系公司与关联自然人郑桂香共同出资组建,公司关联董事赖振元、赖朝辉对该议案回避表决,经公司其他董事审议,同意对该控股子公司按原出资比例增加注册资本1813万元,并授权董事长全权负责办理。
    2、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为象山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银行借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截止2004年11月,象山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资产负债率不超过70%,同时也同意在发生该项担保的同时向本公司提供反担保,因此,全体董事一致同意为象山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向中国建设银行象山县支行申请的3500万元贷款提供担保,贷款期限为2004年12月起至2006年12月。
    特此公告
    
龙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0四年十二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