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龙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二00四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04年9月24日上午在上海市逸仙路180号宝隆宾馆三楼国际会议中心召开。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28人,代表股份7270.02万股,占公司股份总数10800万股的67.32%,会议由董事长赖振元主持。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到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并以书面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议案》的特别决议;
    以公司截止2004年6月30日经审计的资本公积金,按公司截止2004年6月30日总股本10800万股为基数,每十股转增五股,向全体股东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方案。
    同意7270.02万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股份数的100%;
    二、审议通过《关于出资组建投资公司的议案》;
    同意公司在5000万元出资限额范围内与其他投资方合资组建投资公司。公司出资比例不低于90%,该拟设的投资公司经营范围为对外投资。
    同意7270.01万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股份数的99.99%。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大会见证律师北京国方律师事务所张利国律师到会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及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二00四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律师法律意见书
    
龙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00四年九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