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为保证中原冶炼厂精炼业务的原料供应,中金黄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采购辽宁黄金公司所产合质金,预计每年交易金额为2亿元,合同期限为一年,到期后双方如无异议,合同自行延期一年。由于辽宁黄金公司是中国黄金集团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与公司同受母公司控制,因此该交易构成重大关联交易。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简介
    单位:万元
关联方名称 关联关系 法定代表人 注册资本 主营业务 住所 辽宁黄金公司 母公司的 李奇端 2,940 黄金矿产品及副产品有 沈阳市东陵区 全资子公司 色金属矿产品的冶炼、 万柳塘路109号 加工、销售,井巷工程 施工技术咨询等。
    (二)履约能力分析:
    从上述关联人的主要财务指标和经营情况分析,其可稳定地向公司提供合质金原料,不会形成坏账。
    三、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关联交易均由交易双方根据“公平、公正、等价、有偿”的市场原则,按照一般的商业条款签订协议,公司采取书面合同的方式与关联方确定存在的关联交易及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定价政策为:收购价格为以交易当日上海黄金交易所价格为基准。
    四、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中原冶炼厂每年需要采购大量的合质金原料。在原料市场竞争激烈的形势下,辽宁黄金公司可按合同要求稳定地向公司提供所需的精炼原料。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预计的全年日常关联交易经过了审慎审核,认为上述交易不会影响公司的资产的独立性,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损害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中金黄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0五年八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