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夏松德评Ⅰ字(2002)第117号
    天津华夏松德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接受天津药业集团有限公司的委托,对天津药业集团有限公司拟进行资产转让事宜所涉及的部分资产进行评估。评估基准日为2002年7月31日。
    评估人员依据国家有关资产评估的各项规定,本着客观、独立、公正、科学的原则,按照公认的资产评估方法对委托评估的资产实施了实地查勘、市场调查与询证,计算评估值等项工作。对委托评估资产在2002年7月31日所表现的市场价值做出了公允反映。
    本次评估方法主要采用重置成本法、收益现值法计算评估值。
    经评估,截至评估基准日2002年7月31日,天津药业集团有限公司委托评估的资产账面价值为人民币120.02万元;调整后资产账面价值为人民币120.02万元;评估后资产评估价值为人民币606.38万元;评估增值486.36万元,增值率405.23%。评估结论根据以上评估工作得出。各类资产负债的评估情况见下表:
    资产评估结果汇总表
    评估基准日:2002年7月31日
资产占有单位名称:天津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账面净值 调整后账面净值 评估价值 增减值 增值率% A B C D=C-B E=(C-B)/B 流动资产 65.29 65.29 65.29 0.00 0.00 固定资产 54.73 54.73 33.38 -21.35 -39.01 其中:设备 54.73 54.73 33.38 -21.35 -39.01 无形资产 507.71 507.71 资产总计 120.02 120.02 606.38 486.36 405.23
    评估结论详细情况见评估明细表。
    以上内容摘自资产评估报告书,欲了解本评估项目的全面情况,应认真阅读资产评估报告书全文。
    本评估报告有效期一年,自2002年7月31日至2003年7月30日止。
    
评估机构法定代表人:方文森    中国注册资产评估师:刘立
    中国注册资产评估师:沈芳
    天津华夏松德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
    评估报告提出日期:2002年9月15日
     天津天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资产评估报告书摘要
    华夏松德评Ⅰ字(2002)第124号
    天津华夏松德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接受天津天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的委托,对天津天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拟进行资产转让事宜所涉及的部分资产进行评估。评估基准日为2002年7月31日。
    评估人员依据国家有关资产评估的各项规定,本着客观、独立、公正、科学的原则,按照公认的资产评估方法对委托评估的资产实施了实地查勘、市场调查与询证,计算评估值等项工作。对委托评估资产在2002年7月31日所表现的市场价值做出了公允反映。
    本次评估方法主要采用收益现值法计算评估值。
    经评估,截至评估基准日2002年7月31日,天津天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委托评估的资产评估值计人民币35.10万元。评估结论详细情况见评估明细表。
    本评估报告有效期一年,自2002年7月31日至2003年7月30日止。
    以上内容摘自资产评估报告书,欲了解本评估项目的全面情况,应认真阅读资产评估报告书全文。
    
评估机构法定代表人:方文森    中国注册资产评估师:刘立
    中国注册资产评估师:沈芳
    天津华夏松德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
    评估报告提出日期:2002年10月14日
     天津天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资产评估报告书摘要
    华夏松德评Ⅰ字(2002)第125号
    天津华夏松德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接受天津天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的委托,对天津天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拟进行对外投资转让事宜所涉及的部分资产进行评估。评估基准日为2002年8月31日。
    评估人员依据国家有关资产评估的各项规定,本着客观、独立、公正、科学的原则,按照公认的资产评估方法对委托评估的资产实施了实地查勘、市场调查与询证,计算评估值等项工作。对委托评估资产在2002年8月31日所表现的市场价值做出了公允反映。
    本次评估方法主要采用重置成本法计算评估值。
    经评估,截至评估基准日2002年8月31日,天津天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委托评估的资产评估值计人民币1046.57万元。评估结论详细情况见评估明细表。
    本评估报告有效期一年,自2002年8月31日至2003年8月30日止。
    以上内容摘自资产评估报告书,欲了解本评估项目的全面情况,应认真阅读资产评估报告书全文。
    
评估机构法定代表人:方文森    中国注册资产评估师:刘立
    中国注册资产评估师:沈芳
    天津华夏松德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
    评估报告提出日期:2002年10月10日
     天津天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资产评估报告书摘要
    华夏松德评Ⅰ字(2002)第126号
    天津华夏松德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接受天津天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的委托,对天津天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拟进行对外投资事宜所涉及的部分资产进行评估。评估基准日为2002年8月31日。
    评估人员依据国家有关资产评估的各项规定,本着客观、独立、公正、科学的原则,按照公认的资产评估方法对委托评估的资产实施了实地查勘、市场调查与询证,计算评估值等项工作。对委托评估资产在2002年8月31日所表现的市场价值做出了公允反映。
    本次评估方法主要采用重置成本法计算评估值。
    经评估,截至评估基准日2002年8月31日,天津天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委托评估的资产评估值计人民币53.78万元。评估结论详细情况见评估明细表。
    本评估报告有效期一年,自2002年8月31日至2003年8月30日止。
    以上内容摘自资产评估报告书,欲了解本评估项目的全面情况,应认真阅读资产评估报告书全文。
    
评估机构法定代表人:方文森    中国注册资产评估师:刘立
    中国注册资产评估师:沈芳
    天津华夏松德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
    评估报告提出日期:2002年10月16日
     天津药业集团有限公司资产评估报告书摘要
    华夏松德评Ⅰ字(2002)第127号
    天津华夏松德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接受天津药业集团有限公司的委托,对天津药业集团有限公司拟进行对外投资事宜所涉及的部分资产进行评估。评估基准日为2002年8月31日。
    评估人员依据国家有关资产评估的各项规定,本着客观、独立、公正、科学的原则,按照公认的资产评估方法对委托评估的资产实施了实地查勘、市场调查与询证,计算评估值等项工作。对委托评估资产在2002年8月31日所表现的市场价值做出了公允反映。
    本次评估方法主要采用重置成本法计算评估值。
    经评估,截至评估基准日2002年8月31日,天津药业集团有限公司委托评估的资产评估值计人民币304.07万元。评估结论详细情况见评估明细表。
    本评估报告有效期一年,自2002年8月31日至2003年8月30日止。
    以上内容摘自资产评估报告书,欲了解本评估项目的全面情况,应认真阅读资产评估报告书全文。
    
评估机构法定代表人:方文森    中国注册资产评估师:刘立
    中国注册资产评估师:沈芳
    天津华夏松德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
    评估报告提出日期:2002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