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对公告的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天津天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于2002年1月8日上午,在天津天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由董事长师春 生先生主持。应出席会议的董事7人,实到7人,列席监事5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经逐项表决,一致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投资天津每日新传媒发展有限公司
    利用自有资金1815万元投资天津每日新传媒发展有限公司, 该公司的具体情况 见公司2001年10月17日公告。
    二.同意陈钊女士辞去本公司总会计师,聘任高如艳女士为本公司财务总监
    三.提请股东大会重新审议“高级管理人员及技术骨干激励方案(修正案)”
    2002年1月8日,公司200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高级管理人员及 技术骨干激励方案(修正案)”。按照该次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该议案与公司 于2001年10月17日公告的“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股权激励方案”部分内容 不一致,删除了原议案中涉及股权的内容,因此不符合有关法规规定。
    公司董事会对该意见极为关注, 董事会将全文公告“高级管理人员及技术骨干 激励方案(修正案)”议案,并提交下次股东大会通过。
    特此公告!
    
天津天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2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