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华夏有限责任资产评估事务所接受天津药业集团有限公司的委托, 根据国 家有关资产评估的规定,本着客观、独立、公正、科学的原则,采用重置成本法的评 估方法,以委托方资产出售为目的,对委托方葫芦巴皂素中试车间的全部资产进行了 评估工作。本所评估人员按照必要的评估程序对委托评估的资产实施了帐表审核、 实地勘察、市场调查与询证,并经过评定估算,评估汇总等过程, 得出委托评估资产 在评估基准日2001年6月30日所表现的公允价值为26,850,107.08元。各项资产的评 估结果列表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项 目 帐面价值 调整后帐面值 评估价值
A B C
流动资产 1 4,228.005.30 4,228,005.30 1,612,207.08
长期投资 2
固定资产 3 26,028,672.21 26,028,672.21 24,962,400.00
其中:房屋建筑物 4 13,075,280.65 13,075,280.65 12,254,023.00
机器设备 5 12,930,116.35 12,930,116.35 12,682,702.00
无形资产 6 275,500.00 275,500.00 275,500.00
资产总计 7 30,532,177.51 30,532,177.51 26,850,107.08
项 目 增减值 增值率(%)
D=C-B E=(C-B)
/B*100%
流动资产 1 -2,615,798.22 -61.87
长期投资 2
固定资产 3 -1,066,272.21 -4.10
其中:房屋建筑物 4 -821,257.65 -6.28
机器设备 5 -247,414.35 -1.91
无形资产 6
资产总计 7 -3,682,070.43 -12.06
    评估报告自评估基准日起有效期一年(2001年6月30日至2002年6月29日)。
    本评估结论仅适用于此次委托评估之目的, 如果有效期内委托评估对象和评估 前提发生变化,应重新进行评估。
    以上内容摘自资产评估报告书,欲了解本评估项目的全面情况, 应认真阅读资 产评估报告书全文。
    
评估机构法定代表人: 白建国    评估项目负责人: 张庆兴
    评估项目复核人: 申新建
    评估机构:天津华夏有限责任资产评估事务所
    2001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