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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488 证券简称:G天药 项目:公司公告

天津天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0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再次通知
2005-06-29 打印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天津天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0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定于2005年7月15日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05年6月15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由于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向社会公众股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的要求,现再次公告股东大会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召开时间:2005年7月15日上午9:00

    2、召开地点:天津远洋宾馆(天津市河北区远洋广场5号)

    3、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表决相结合

    5、出席对象:

    (1)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律师;

    (2)截止2005年6月28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部股东及其授权委托人,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及回执样本见附件1)

    二、会议审议事项

                                                                         网络投票
议题编号     议题名称                                                    表决序号
1            关于公司继续符合发行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1
2            关于延长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有效期的议案              2
             发行方案
2.1          发行规模                                                    3
2.2          可转债存续期限                                              4
2.3          票面金额                                                    5
2.4          发行价格                                                    6
2.5          票面利率                                                    7
2.6          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8
2.7          转股时不足一股的处置                                        9
2.8          转股期                                                      10
2.9          转股价格的确定和调整方式                                    11
2.10         回售条款                                                    12
2.11         赎回条款                                                    13
2.12         募集资金投向                                                14
2.13         公司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处置方式                                15
2.14         向原股东优先配售的安排                                      16
2.15         授权董事会办理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事宜                    17
3            关于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计划投资项目可行性        18
             的议案
4            关于修改《天津天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的议案      19
    

    以上审议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详细内容披露于2005年6月15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议程中,第1、2、3项议案除需经全体股东表决通过外,还需参加表决的社会公众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半数以上通过方可实施。第4项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需参加表决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表决结合的方式,流通股股东可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网址http://www.chinaclear.com.cn)对有关议案进行投票表决,流通股股东参加网络投票程序见本公告第四项内容。

    三、现场股东大会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个人股及社会公众股股东亲自办理时,须持有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上交所股票帐户卡;委托代理人办理时,须持有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上交所股票帐户卡。

    (2)国家股和法人股股东由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时,须持有法定代表人证明、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上交所股票帐户卡;委托代理人办理时,须持有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人上交所股票帐户卡。

    (3)异地股东可采取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05年7月12日、13日上午9:00-11:00,下午3:00-5:00

    3、登记地点:天药股份董事会办公室

    地 址:天津市河东区八纬路109号

    邮政编码:300171

    联 系 人:张 珉

    联系电话:022-24160800转1011

    传 真:022-24160910

    4、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四、流通股股东参加网络投票程序事项

    根据规定,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流通股股东可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网址http://www.chinaclear.com.cn)对有关议案进行投票表决,现将网络投票事项通知如下:

    1、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起止时间为2005年7月15日上午9:00起至下午3:00止;

    2、未办理过身份验证的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之前,需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网络服务投资者身份验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至少提前一天办理身份验证,取得网上用户名、密码及电子身份证书,具体流程见《网络服务投资者身份验证操作流程》(附件2);

    3、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期间,股东可使用网上用户名、密码和电子身份证书登录系统对有关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具体流程见《投资者网络投票操作流程》(附件3);

    4、有关股东办理身份验证及进行网络投票的详细信息请登录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网站查询(网址同上)。

    五、其他事项

    1、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东,均有权在规定的有效时间内参与网络投票,但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或符合规定的其他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现场和网络重复进行表决,以现场表决为准。

    2、公司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通过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表决票数,将与现场投票的表决票数以及符合规定的其他投票方式的表决票数一起,计入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权总数。按照有关规定需要同时征得社会公众股股东单独表决通过的议案,还将单独统计社会公众股股东的表决权总数和表决结果,并分别予以公布。

    3、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未尽事宜,按照《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工作指引(试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业务实施细则》、《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网络服务投资者身份验证业务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执行。

    特此公告!

    

天津天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5年6月2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及回执样本: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出席天津天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05年第
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行使表决权。
    股东姓名/名称: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回      执
    截止2005年6月28日,我单位(个人)持有天津天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共计
股,拟参加天津天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0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股东名称:    股东帐号:
    持有股数:    出席人姓名:
    股东签字(盖章):
    
    附件2:
    网络服务投资者身份验证操作流程
    投资者办理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网络查询等网络服务,需遵循“先注册,后
激活”的程序,先通过互联网办理网上自注册,再到注册时选定的身份验证机构现场办理
身份验证手续,激活网上用户名,然后自行使用网上用户名、密码登录系统下载电子身份
证书。投资者网上用户名一旦激活,终生有效,可长期使用,投资者需记牢网上用户名、
密码并妥善保管电子身份证书。
    (一)    网上自注册
                         投资者网上注册开始
                                  |
              登录中国结算网站http://www.chinaclear.com.cn(注1)
                                  |
                          阅读《网上自助注册须知》
                                  |
       签署《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投资者网上服务协议书》
                                  |
                         输入用户注册信息(注2)
                                  |
                            确认用户信息
                                  |
                        选定身份验证机构(注3)
                                  |
           记录注册成功后的网上用户名、身份确认码和密码(注4)
                                  |
                             网上注册结束

    注1:使用电脑通过互联网登录中国结算网站后,点击页面左上角的‘投资者’,选择‘注册’。

    注2:在用户注册页面输入以下信息:

    (1)投资者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2)A股、B股、基金等账户号码;

    (3)投资者姓名/全称;

    (4)密码;

    (5)其他资料信息。投资者可通过预留的电子邮件,接收股东大会通知、 会议资料或其他文档资料。

    注3:根据系统提示,投资者在系统列出的身份验证机构备选名录中选择一个身份验证机构(例如证券公司营业部)办理身份验证手续。

    注4:注册成功后,提示页面列出了后续操作需要的各项材料。投资者须牢记密码、密码查询答案以及系统配发的网上用户名和身份确认码。其中,身份确认码仅在办理身份验证时一次性使用;网上用户名和密码在登录网络服务系统时使用;密码查询答案用于忘记密码时重设密码。

    (二) 现场身份验证

                         身份验证开始
                                |
              投资者携带有关材料到其选定的身份验证机构(注1)
                                |
                    投资者填写《身份验证申请表》
                                |
                    投资者提交有关申请材料(注2)
                                |
                身份验证机构人员验证投资者申请材料
                                |
         身份验证机构人员激活已注册的网上用户名并告知投资者
                                |
                          身份验证结束

    注1:注册成功的网上用户名未被激活前,不能用来办理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网络查询等业务。自然人、境内法人和境外法人投资者须分别携带以下申请材料,到选定的身份验证机构办理身份验证:

    1、自然人:

    (1)证券账户卡及复印件;

    (2)本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及复印件;

    委托他人代办的,还需提交经公证的委托代办书、代办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及复印件。

    2、境内法人:

    (1)证券账户卡及复印件;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注册登记证书及复印件,或加盖申请人公章的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以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4)经办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及复印件。

    3、境外法人:

    (1)证券账户卡及复印件;

    (2)有效商业注册登记证明文件或与商业注册登记证明文件具有相同法律效力的可证明其机构设立的文件及复印件;

    (3)董事会或董事、主要股东或其他有权人士授权委托书,能证明该授权人有权授权的文件,以及授权人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4)经办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及复印件。

    注2:投资者除提交申请材料之外,仅须提供网上注册获得的身份确认码,不必提供网上用户名。

    (三)下载电子身份证书

    投资者使用已激活的网上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系统,可随时申请并下载电子身份证书:

                         申请并下载电子身份证书开始
                                       |
                   登录网站http://www.chinaclear.com.cn(注1)
                                       |
                          输入网上用户名、密码和附加码(注2)
                                       |
                                 申请电子身份证书
                                       |
                               下载电子身份证书(注3)
                                       |
                                   下载结束

    注1:使用电脑通过互联网登录中国结算网站后,点击页面左上角的‘投资者’,选择‘登录’。

    注2:附加码由系统自动产生,并显示在页面上。

    注3:投资者只能一次性申请并下载电子身份证书,投资者需妥善保管(使用他人电脑下载的,请将电子身份证书导入到自有的软盘、闪存等介质中,具体操作见中国结算网站《投资者使用手册》)。投资者进行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时,除需网上用户名、密码外,还需使用电子身份证书。

    附件3:

    投资者网络投票操作流程

    投资者一次性办理身份验证并激活网上用户名后,即可参加今后各有关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投资者使用已激活的网上用户名、密码及电子身份证书,在有效时间内按以下流程进行网络投票:

    投资者网络投票开始
                ↓
    登录网站http://www.chinaclear.com.cn(注1)
                ↓
    输入网上用户名、密码及附加码(注2)
                ↓
    点击“投票表决”下的“网上行权”
                ↓
    浏览股东大会列表,选择具体的投票参与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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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1:使用电脑通过互联网登录中国结算网站后,点击页面左上角的‘投资者’,选择‘登录’。

    注2:附加码由系统自动产生,并显示在页面上。

    注3:投资者提交电子选票或电子授权委托书时,若电子身份证书已安装,则系统会自动搜寻并识别电子身份证书;若电子身份证书尚未安装,投资者需安装电子身份证书后方可进行网上直接投票或委托征集人投票。

    咨询电话:(北京)010-58598851,58598912(业务)

    010-58598884,58598882(技术)

    (上海)021-68870190

    (深圳)0755-259888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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