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天津天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05年6月6日上午,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05年5月26日以传真方式送达公司各位独立董事、董事。应参加表决的董事9人,实际收回表决票9人。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会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聘任张宝安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个人简历见附件);
    二、审议通过了因工作需要,杨凤褲先生不再担任公司常务副总经理职务的议案。
    特此公告!
    
天津天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5年6月7日
    附件:副总经理候选人简历:
    张宝安,男,1957年出生,大专学历,助理工程师。1976年参加工作,曾任天津药业有限公司车间副书记、副主任、主任。现任天津天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车间主任。
    
天津天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聘任公司高管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天津天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之独立董事,对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聘任张宝安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事项,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发表如下意见:
    1、经审阅张宝安先生个人履历及工作实绩,未发现其有《公司法》第57条、58条规定的情况,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现象,其任职资格合法。
    2、张宝安先生的提名、聘任通过程序等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提名方式、聘任程序合法。
    3、本人同意公司董事会聘任张宝安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4、经我们了解认为,张宝安先生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和身体状况能够胜任所聘任岗位的职责要求。
    
独立董事:王明时    赵杨
    徐冬根
    2005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