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天津天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05年2月18日收到天津药业集团有限公司"增加临时提案的申请",临时提案申请情况如下:
    一、提案申请人名称:天津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天津药业集团有限公司为本公司第一大股东,持有公司股份169,015,012 股,占已发行总股本的67.12%。
    二、提案内容:
    鉴于高宝燕女士已辞去公司监事一职,天津药业集团有限公司特推荐高如艳女士为公司监事。
    经公司董事会审核,认为前述提案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将天津药业集团有限公司临时提案提交2005年3月7日召开的公司200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天津天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05年2月24日
    附:高如艳女士简历
    监事候选人简历
    高如艳女士,中国国籍,33岁,大学学历,高级会计师(中国注册会计师)。1994年7月参加工作。曾就职于天津新港会计师事务所。曾任天津药业有限公司财务部主任科员、天津天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现任天津金耀集团有限公司总会计师、天津药业集团有限公司财务总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