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07年4月12日在成都锦江宾馆召开,会议通知以书面通知方式于2007年3月28日向各监事发出。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2人,监事戴小林缺席本次会议。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徐国强先生主持,与会监事经充分审议并表决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1、 审议通过《公司200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 审议通过《公司2006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 审议通过《公司200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审议通过《公司2006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表决结果: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通过《关于监事会人员调整的议案》
    因工作变动原因,戴小林先生申请辞去公司监事职务,同意提名王爱民先生担任公司股东监事。
    表决结果: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
    1、公司2006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客观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当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2、报告期内,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本年度公司董事会依法决策,规范运作,认真贯彻落实股东大会决议,按照上市公司要求规范公司的经营活动,建立了较完善的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公务时,无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行为。
    3、公司财务状况良好,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司2006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特此公告!
    附件:王爱民,男,1966年8月出生,中共党员,研究生,高级经济师,1995年10月至1996年10月,在吴江市平望镇人民政府工作;1996年10月至2002年2月,任吴江云圣染织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02年3月至今,任亨通集团有限公司总裁办经理、行政管理中心总监。
    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07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