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慧苏女士为我公司发起人股东,股权分置改革前持有公司12,655,657股,股权分置后持有10,468,140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其中,6,306,000股已于2006年8月8日取得上市流通权,剩余3,884,596股将于2007年8月8日上市流通。
    2007年3月16日,公司接毛慧苏女士《关于减持股权的函》,该函提及:
    截止2007年3月16日,毛慧苏女士已累计售出亨通光电200万股(占总股本的1.2%),目前仍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4,306,000股。至此,毛慧苏女士持有亨通光电的股份数合计余额为8,468,140股。
    鉴于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时,发起人股东单位承诺:“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的股份数量达到公司股份总数的1%的,自该事实发生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作出公告”,因此,毛慧苏女士在致函公司的同时,委托公司代为公告。
    特此说明。
    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7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