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名称: 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地点: 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 亨通光电
    股票代码: 600487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东方华夏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住所: 上海市曲阳路553号530室
    联系地址: 上海市曲阳路553号530室
    签署日期: 2006年12月9日
    声 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如下:
    一、本报告书由东方华夏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编制。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三、本报告书已经全面披露了东方华夏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在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释 义
    除非上下文中另行规定,本报告书中的词语应有如下的含义:
    本报告书 指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亨通光电 指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东华创投 指东方华夏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本次非公开发行 指亨通光电向7家符合相关规定条件的特定对象发行4,0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
    证监会 指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交所 指上海证券交易所
    交易日 指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正常营业日
    登记机构 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指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第一章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东华创投基本情况
    1、名称:东方华夏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2、注册地:上海市曲阳路553号530室
    3、法定代表人:谢锦泰
    4、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万元
    5、营业执照注册号码:3101092013914
    6、企业法人组织机构代码:755746310
    7、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内合资)
    8、主要经营范围:实业投资,投资管理,商务咨询,国内贸易,市场调研,企业管理咨询,企业形象策划(凡涉及许可经营的凭许可经营)
    9、经营期限:2003年11月4日-2023年11月3日
    10、税务登记证号码:310109755746310
    11、主要股东名称:谢锦泰
    12、邮编:200051
    13、电话:021-62351198
    14、传真:021-62099761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基本情况
姓名 性别 在公司任职或在其他公司兼职情况 国籍 长期居住地及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 身份证号码(可不在媒体披露) 谢锦泰 男 无 中国 上海 350102195001160374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控制其他上市公司股份情况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百分之五的情况。
    第二章 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目的
    东方华夏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基于战略投资的目的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增持亨通光电的股份,并不排除在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加在亨通光电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第三章 权益变动方式
    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以及公司200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亨通光电表决通过了《关于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 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并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的相关事项。2006年10月25日,证监会2006年第51次发行审核委员会工作会议审核通过了亨通光电本次发行非公开发行,2006年11月15日,公司取得证监发行字[2006]121号核准批文。
    此后,主承销商与亨通光电向东华创投等数十家机构投资者进行询价,通过薄记建档的方式,主承销商与通光电根据询价结果并综合考虑募集资金需求、公司二级市场表现等情况,最终确定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价格为7.80元/股,东华创投获配900万股。2006年11月27日,东华创投等7家机构投资者均以现金缴纳了认股款,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验资报告。截止本报告签署日,亨通光电在登记机构完成了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登记托管。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信息披露义务人东华创投持有亨通光电9,000,000股,占亨通光电股份总额的5.42%。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要求,亨通光电本次非公开发行结束后,所发行的股份需要锁定一年,即,包括东华创投在内的7家投资者本次所认购的亨通光电股份在十二个月内不得转让,锁定期满后将安排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流通。
    第四章 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除本报告书所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提交本报告书之日前6个月内没有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买卖亨通光电股份股票的行为。
    第五章 其他重要事项
    除本报告书所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其他应当披露为避免对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
    第六章 备查文件
    1、 东华创投的工商营业执照;
    2、 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名单及其身份证明文件;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本页无正文,为东方华夏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关于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署页)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公司)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东方华夏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谢锦泰
    2006年12月9日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名称 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所在地 江苏省吴江市七都镇心田湾工业区 股票简称 亨通光电 股票代码 600487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东方华夏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地 上海市曲阳路553号530室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 增加 有无一致行动人 无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 否备注:本次增持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持有亨通光电的股份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否备注:本次增持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持有亨通光电股份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持股数量:0股 持股比例:0 %备注:本次增持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持有亨通光电的股份。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 变动数量:9,000,000股 变动比例:5.42% 备注:亨通光电本次非公开发行了4000万股,本次发行前亨通光电的股份数量为12,612万股。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 否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否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和股东权益的问题 否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清偿其对公司的负债,未解除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 否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 是
    是否已得到批准是备注:本次非公开发行已取得中国监督管里委员会的批准。
    填表说明:
    1、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是或否"填写核对情况,选择"否"的,必须在栏目中加备注予以说明;
    2、不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无"填写核对情况;
    3、需要加注说明的,可在栏目中注明并填写;
    4、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多人的,可以推选其中一人作为指定代表以共同名义制作并报送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章):东方华夏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章):谢锦泰
    日期:2006 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