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04年4月21日在本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由董事长崔根良先生主持,会议应到董事15人,实到董事15人,公司监事及部分高管人员列席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要求。本次会议就公司2004年第一季度报告事项和公司根据评估结果收购江苏阿尔发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及沈阳亨通光通信有限公司股权的公告进行了审议,并通过以下决议:
    一、通过公司2004年第一季度报告。
    二、通过公司收购江苏阿尔发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及沈阳亨通光通信有限公司股权的公告。
    
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4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