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已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工作会议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06]121号文件核准。公司董事会将根据上述文件要求和公司200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
    特此公告。
    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6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