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 别 提 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06年7月27日下午在本公司会议室召开了,会议通知已通过书面传达、传真等方式通知各位董事。会议应到董事15人,实到董事10人,董事毛慧苏委托独立董事王净出席并代为行使表决权,独立董事雷良海委托独立董事顾秦华出席并代为行使表决权,独立董事任晓敏委托独立董事周仲麒出席并代为行使表决权,会议由董事长崔根良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部分高管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公司章程之规定。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事项:
    一、公司2006年度中期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票1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拟为控股子公司沈阳亨通光通信有限公司在中信实业银行沈阳分行授信1640万元人民币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限为授信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有关贷款的具体事宜正在协商之中)
    董事会承诺将根据本次担保的进展情况及时发布担保公告。
    沈阳亨通光通信有限公司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本公司直接持有其61.42667%的股份)。
    截止2005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为12,503万元,2005年度实现主营业务收入12,061万元,净利润891.48万元(经审计),公司资产负债率55.95%,未超过70%。
    表决结果:同意票1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6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