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 别 提 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于2005年10月24日下午在本公司会议室召开了第十四次会议,会议通知已通过书面传达、传真等方式通知各位董事。会议由董事长崔根良先生主持,会议应到董事15人,实到董事15人,公司监事及部分高管人员列席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要求。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逐项审议通过了如下事项并同意提交于2005年11月26日召开的公司200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一、通过公司2005年第三季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票1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通过《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说明》;
    截止2005年9月30日,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37,257万元,占募集资金的100%。剩余募集资金0元。上年尚未使用的资金在2005年6月全部投入使用完毕。董事会认为:实际投资额和项目实施进度在2003年年度报告和2004年度报告及2005年中期报告中据实进行了披露,资金使用情况与信息披露内容相符。
    表决结果:同意票1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通过《关于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与亨通集团有限公司签订<综合服务协议>的<补充协议>的议案》;
    2000年12月18日本公司与控股股东亨通集团有限公司签署《综合服务协议》。根据该协议,集团公司向股份公司提供职工食堂、宿舍、职工停车库等共享设施的使用权等。职工食堂、宿舍、职工停车库等共享设施的使用按每月5万元,一年共需付款60万元。鉴于双方签订的《综合服务协议》将于2005年12月31日到期,为此,双方根据平等互利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同意将上述《综合服务协议》的有效期延长二年,即至2007年12月31日止,《综合服务协议》的其他内容不变。
    本公司董事崔根良、孙锦荣、姚央毛、钱瑞、钱建林因系关联方董事,故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票10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四、通过《公司与吴江光电通信线缆有限公司签订<辅助原材料供应协议>的议案》;
    控股股东亨通集团为调整产业结构,对现有资源进行重新配置,由吴江光电通信线缆有限公司吸收合并吴江亨利光电材料有限责任公司,吴江亨利光电材料有限责任公司原有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及业务均由吴江光电通信线缆有限公司承继。鉴于公司与吴江亨利光电材料有限责任公司2004年8月19日签订的《辅助原材料供应协议》已到期,故与吴江光电通信线缆有限公司签订《辅助原材料供应协议》。
    详见《关于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辅助原材料供应的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崔根良、孙锦荣、姚央毛、钱瑞、钱建林因系关联方董事,故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票10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该议案尚须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五、通过《公司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公司章程》修改条款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票1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该议案尚须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六、通过《关于提请公司召开200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决定于2005年11月26日上午9时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200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以上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票1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公司200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详见《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0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5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