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于2005年6月29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公布了《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及《独立董事征集投票权报告书》。因工作人员疏忽,出现部分错误,现更正如下:
    一、公司《股权分置说明书》中第六部分“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第五节“控股股东增持计划”原文:“1、在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后的两个月内,若亨通光电的股票任意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低于4.32元,”现更正为:“1、在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后的两个月内,若亨通光电的股票任意连续2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低于4.32元,”。
    二、公司《独立董事征集投票权报告书》中的第三部分“本次股东大会基本情况”中第四节“审议事项”原文:“社会流通股股东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见附件1。”现更正为:“社会流通股股东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见本次董事会决议公告附件1。”
    由此给广大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我们深表歉意,敬请谅解。
    特此公告
    
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5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