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04年10月23日下午在上海虹桥宾馆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附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召集人尹纪成先生主持。会议经充分审议并表决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1、同意公司2004年第三季度报告及摘要;
    2、同意公司董事会通过的《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说明》;
    3、同意《关于公司申请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发行方案》及相关事项;
    4、同意《关于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向及运用可行性的议案》;
    5、同意《关于聘请公司财务总监并解聘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
    1、公司2004年第三季度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报告期内经营情况。
    2、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认真按照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执行,投资进度及投资收益符合承诺要求,对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增强了后强。
    3、公司本次提出申请发行4亿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是符合相关规定,方案是可行的,也符合公司发展需要。
    4、公司本次提出申请发行4亿元可转换公司债券用于建设100吨G652D光纤预制棒项目,将有利于公司完善产业链,提高公司产品竞争能力,实现公司可持续发展目标。
    5、公司为了加强财务管理,提高规范运作的水平,本次聘请财务总监是符合公司发展需要的。
    
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04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