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04年8月19日下午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召集人尹纪成先生主持。会议经充分审议并表决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1、通过公司总经理所作公司2004年半年度工作报告;
    2、通过公司200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3、通过公司向关联方采购辅助原材料的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与原关联方吴江电力电缆有限公司签订的《辅助原材料供应协议》,从2004年7月起由公司股东吴江市亨利光电材料有限责任公司继续履行原吴江电力电缆有限公司的权力和义务。
    监事会认为:
    一、公司2004年半年度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报告期内经营情况。
    二、公司本次向关联方采购辅助原材料的关联交易其内容没有实质变化,只是关联方发生变更,所以其关联交易公平、公允性没有变化。本次履行审批程序是合法有效的。
    特此公告!
    
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04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