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或修改提案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无新增提案提交表决情况。
    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03年度股东大会于2004年4月28日在本公司会议室召
    开。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崔根良先生主持。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7人,代表股
    份9112万股,占本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数的72.25%,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大会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逐项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公司200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赞成票9112万票;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弃权票0票;反对票0票。
    2、审议通过《公司200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赞成票9112万票;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弃权票0票;反对票0票。
    3、审议通过《公司200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赞成票9112万票;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弃权票0票;反对票0票。
    4、审议通过《公司200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赞成票9112万票;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弃权票0票;反对票0票。
    5、审议通过《公司200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经上海立信长江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2003年度共实现净利润36,820,885.23元,按
    《公司法》、《公司章程》及“企业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按10%提取法定公积金3,682,088.52
    元,按5%提取法定公益金1,841,044.26元后,本年度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31,297,752.45元,
    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47,652,410.14元,本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78,950,162.59元。200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公司拟以2003年12月31日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
    发红利1.2元(含税),共计分配15,134,400.0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63,815,762.59元结转下年
    度。公司本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赞成票9112万票;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弃权票0票;反对票0票。
    6、审议通过《公司调整部分募集资金项目的议案》;
    (1)同意公司取消实施掺铒光纤放大器产业技术改造项目及光纤复合地线( O P G W)技术改造项目。
    (2)同意对接入网引入光缆和室内光缆技术改造项目增加设备及配套固定资产投入3000万元。
    (3)同意公司调整光纤拉丝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的投资方式,并依据评估价格收购吴江
    市七都通信电缆厂及香港南中(集团)公司分别持有江苏阿尔发光电科技有限公司60%及15%的股权。
    (4)同意公司依据评估价格收购自然人沈斌持有沈阳亨通光通信有限公司61.42667%的股权。
    (5)同意公司将剩余募集资金全部用于补充公司的流动资金。同时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本次募集资金项目变更全部事宜,并负责尽快实施。
    赞成票9112万票;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弃权票0票;反对票0票。
    7、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赞成票9112万票;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弃权票0票;反对票0票。
    8、审议通过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赞成票9112万票;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弃权票0票;反对票0票。
    9、审议通过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
    赞成票9112万票;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弃权票0票;反对票0票。
    10、审议通过《关于聘请公司200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赞成票9112万票;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弃权票0票;反对票0票。
    本次股东大会由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汪心慧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提案和表决程序均符合法
    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有关决议合法有效。
    
    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04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