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没有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 本次会议没有新提案提交表决的情况。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北京中创信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2004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04年7月9日上午9:30在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10号北京北邮科技文化交流中心第八会议室召开。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4人,代表股份9895144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2.42%。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张春光先生主持,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列席了会议。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对会议议案进行了审议、表决。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北京中创信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与会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审议,以普通决议方式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项目的实施进度和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议案》。
    1、 同意暂缓实施GSM数字移动网络规程分析仪项目和SDH综合测试仪项目。
    2、 同意对七号信令集中监测系统、数据网络集中监测系统、IP电话网络测试仪、数据通信网综合测试仪、xDSL系列测试仪等五个募集资金项目的内部投资结构进行调整。
    调整后的内部投资结构如下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规模 调整前 调整后 固定 流动 固定 研发 流动 资产 资金 资产 投入 资金 1 七号信令集中监测系统 2,952 1,967 985 1,475 675 802 2 数据网络集中监测系统 2,900 1,933 967 1,230 869 801 3 IP电话网络测试仪 2,880 1,880 1,000 1,180 960 740 4 数据通信网综合测试仪 2,930 1,950 980 1,300 890 740 5 xDSL系列测试仪 2,780 1,780 1,000 1,300 753 727
    议案表决结果:赞成票9895144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票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二)经与会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审议,以特别决议方式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在原公司章程第一章总则部分增加两个条款;修改原章程第十四条、第二十一条、第五十九条、第六十条、第六十三条、第六十五条、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百三十二条、第一百三十七条等条款。
    经本次会议修改后的公司章程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议案表决结果:赞成票9895144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票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三、 律师见证意见
    北京市贝朗律师事务所吴永红律师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的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相关事宜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大会所做出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
    1、 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的公司2004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 北京市贝朗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中创信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04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北京中创信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4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