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福建南纺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于2004年10月28日采用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11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11名,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经认真审议,一致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公司《2004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推荐李祖安先生为温州南纺革基布有限公司、福建新南针有限公司董事及董事长候选人的议案》;
    三、审议通过《关于委派李祖安先生为福建延嘉合成皮有限公司董事长、程素春先生为董事的议案》;
    特此公告。
    
福建南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4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