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福建南纺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04年8月12日上午在福州市东街武夷中心十九层会议室召开,应到董事11名,实到董事11名,公司全体监事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由董事长陈军华先生主持,经全体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200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二、审议通过公司《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温州南纺革基布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温州南纺革基布有限公司(公司股权占62%,为公司合并报表子公司)向兴业银行温州支行申请最高额度为1,000万元的贷款(含银行承兑汇票)提供连带保证责任担保,期限自2004年8月13日至2005年8月13日。
    三、审议通过公司《关于拟转让兴业银行股权的议案》。
    同意转让公司持有的兴业银行188.5312万股法人股,具体授权公司经营班子负责办理。
    特此公告。
    
福建南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4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