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风帆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07年7月26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公司应到董事9名(其中独立董事3名),实到董事9名,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陈孟礼主持召开,经全体董事审议,一致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风帆股份公司治理自查报告和整改计划》的议案;
    具体内容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披露。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风帆股份公司治理自查事项报告》的议案;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披露。
    欢迎广大投资者对本公司的法人治理情况进行评议并提出宝贵意见与建议。
    特此公告。
    风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7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