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风帆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05年4月6日在公司本部召开,会议通知于2005年3月25日以送达方式发出。会议应到董事9名(其中独立董事3名),实到董事9名。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做决议合法有效。会议由董事长陈孟礼先生主持。经全体董事表决,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一、选举刘宝生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副董事长;
    二、决定韩军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职务,聘任张亚光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
    三、决定设立非独立法人的风帆股份有限公司微型蓄电池分公司。
    公司独立董事迟海滨先生、郭振英先生、陈景贵先生对本次董事会改聘董事会秘书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作为风帆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认为张亚光先生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和条件,同意韩军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职务,聘任张亚光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
    特此公告。
    
风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0五年四月六日
    附:张亚光先生简历
    张亚光,男,1962年1月出生,本科学历,中共党员,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曾任保定金风帆蓄电池有限公司研究所产品设计员、公司办公室主任,风帆股份有限公司规划发展部经理;现任公司证券部经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