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4月17日,凌云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通讯方式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参加会议的董事8人,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与会董事对公司提交的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经表决,一致形成以下决议:
    一、批准《关于公司2006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二、批准《关于延长对子公司贷款担保期限的议案》,同意继续为亚大塑料制品有限公司、四川亚大塑料制品有限公司、河北亚大汽车塑料制品有限公司、重庆长安凌云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北京凌云东园科技有限公司、上海凌云东园汽车部件有限公司提供贷款担保,担保金额分别为8000万元、1500万元、3000万元、1000万元、3000万元、2000万元,担保有效期均延期至2008年12月31日。
    上述子公司均为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资产负债率均未均过70%%。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为46645万元,为上述公司提供担保后,对外担保总额未超过净资产的50%%。符合证监发[2005]120号、证监发[2003]56号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特此公告。
    凌云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6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