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 特别提示
    (一) 本次会议无否决或修改提案情况;
    (二) 本次会议无新提案提交表决;
    (三) 公司将按规定向商务主管部门报送因股权分置改革涉及的公司股权变更事项申请材料,待获得商务主管部门批准后公司将刊登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公告,2006年1月24日后公司股票继续停牌;
    (四) 公司股票复牌时间安排详见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公告。
    二、 会议召开情况
    (一) 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06年1月23日上午9:00
    网络投票时间:2006年1月19日、20日、23日每天9:30-11:30和13:00-15:00
    (二) 现场会议的召开地点:河北省涿州市建设东路84号诚信大厦
    (三) 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五) 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李喜增先生
    (六)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范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三、 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会议的股东代表927人,代表股份数265643323股,占公司发行在外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5.14%。
    其中:参加表决的非流通股股东及授权代表3人,代表股份221811200股,占公司非流通股股份的99.2%,占公司总股本的71.09%;参加表决的流通股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924人,代表股份43832123股,占公司流通股股份的49.58%,占公司总股本的14.05%。
    其中:参加网络投票的流通股股东921人,代表股份43111183股,占公司流通股股份的48.77%,占公司总股本的13.82%;参加现场投票的流通股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3人,代表股份720940股,占公司流通股股份的0.82%,占公司总股本的0.23%。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律师出席了本次相关股东会议。
    四、 提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凌云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简称:《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会议表决结果如下:
    (一)本议案的表决结果情况:
    1、《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投票表决结果:
代表股数 同意股数 反对股数 弃权股数 赞成比例 全体股东 265643323 263490849 2142474 10000 99.19 流通股股东 43832123 41679649 2142474 10000 95.09 非流通股东 221811200 221811200 0 0 100%
    表决结果:通过
    2、参加表决的前十名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和对《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表决情况:
序号 参加表决的前十名流通股股东名称 持有股数(股) 投票情况 1 何清水 827328 反对 2 张金华 747300 同意 3 夏大皿 529900 同意 4 上海邦辉置业有限公司 350000 同意 5 黄杰 349180 同意 6 钱爱国 37800 反对 7 贺磊 335000 同意 8 杨宗芳 333900 同意 9 周彦芳 306990 同意 10 尹知荣 273630 同意
    五、 律师见证情况
    公司聘请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孙涛律师对本次相关股东会议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了《关于凌云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的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
    公司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的人员资格、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的表决方式和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规范意见》、《若干规定》、《网络投票指引》、《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六、 备查文件
    1、凌云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表决结果;
    2、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关于凌云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凌云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6年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