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已收到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国资产权[2006]50 号《关于凌云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有关问题的批复》,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已获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
    特此公告。
    
凌云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6 年1 月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