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被担保人名称:亚大塑料制品有限公司
    ●本次担保数量:2,466万元
    ●对外担保累计数量:8,000万元
    ●截止公告日,无逾期对外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经2003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定为亚大塑料制品有限公司等子公司提供贷款担保,其中对亚大塑料制品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数额不超过2,466万元。公司目前已与中国银行涿州支行签定了相关协议。
    公司2003年度经审计净资产为43,882万元,此次提供对外担保后,累计对外担保数额为8,000万元,未超过净资产值的50%。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亚大塑料制品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50%的子公司,资产负债率未超过70%,基本情况如下:
    A:注册地:河北省涿州市松林店
    B:法定代表人:常志成
    C:经营范围:开发、制造并销售塑料和橡胶制品;液压、煤气、气动、热力管道及相应配套的管件、阀门、仪表、调压器,气动施工工具,并提供产品的售后服务。
    D: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E:财务状况:截止2004年6月30日,该公司资产总额37,170万元、负债总额20,380万元、净资产总额16,790万元、净利润937万元,上述财务数据未审计。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本次为亚大塑料制品有限公司提供的贷款担保金额为2,466万元,担保期限至2006年12月31日,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担保,担保的范围包括因主合同而产生的债务酬金、利息、违约金、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因债务人违约造成的损失和其它所有应付费用。
    四、董事会意见
    亚大塑料制品有限公司为本公司控股50%的子公司,其资产负债率未超过70%,资信状况良好。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已同意为该公司提供担保。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
    公司原已为亚大塑料制品有限公司提供贷款担保5,534万元,此次提供担保后累计对外担保数量为8,000万元。
    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目录
    1.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被担保人2004年第二季度财务报表;
    3.被担保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凌云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4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