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二OO四年八月六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04年第一次临时会议采用通讯表决方式举行。应参加表决董事9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名,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利用闲置资金进行银行间债券投资的议案》。
    2004年5月18日,公司召开的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了《关于授权董事会利用暂时闲置资金进行短期投资的议案》,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保障资金安全、合法合规使用和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前提下,利用暂时闲置资金进行短期投资(不得在股票二级市场和期货市场等风险较大的领域进行投资),具体短期投资项目由公司投资中心提出,经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后实施”。
    根据上述授权,公司投资中心全面考察了上海、深圳交易所证券市场、期货市场、大宗商品交易市场、银行间债券市场等投资方向,并研究了券商委托理财、银行理财、银行委托贷款等资金使用方式,认为进入银行间债券市场能够符合我公司投资原则。
    银行间债券市场作为我国债券市场的主要组成部分。主要交易品种为记帐式国债和政策性金融债券。包括财政部发行的国债、人民银行发行的票据(期限6个月)、国家开发银行等政策性银行发行的金融债等,债券信用级别很高,风险较小。根据中国人民银行2002年10月29日发布的《关于中国工商银行等39家商业银行开办债券结算代理业务有关问题的通知》中关于国内非金融机构法人(一般性企业)开立账户的规定,公司将在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开立丙类帐户,并选择中国银行作为代理银行,利用暂时闲置资金来进行银行间债券短期投资,额度不超过2.3亿元。该项投资中的债券交易包括回购与现券买卖两种,每笔交易均要以双方签定合同的形式来完成。
    公司本年度投资原则为:只选择2004年12月31日前到期的国债和央行票据,到期收益率高于银行同期存款利率。
    公司董事会授权投资中心在董事长的领导下实施上述银行间债券投资计划,并及时公告进展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周季平先生、尤昭玲女士、陈春花女士就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株洲千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04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