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本公司已于2005年10月28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披露了《株洲千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股权转让的提示性公告》。
    日前,公司接到法人股股东湖南涌金投资(控股)有限公司通知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股份过户登记确认书》,本公司法人股股东北京金科邦科技投资有限公司与湖南涌金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已于2005年10月31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过户登记与股权变更手续。
    本次转让完成后,北京金科邦科技投资有限公司不再持有本公司股份,湖南涌金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社会法人股1579.95万股,占本公司已发行股份的18.81%,仍为本公司第二大股东。
    特此公告。
    株洲千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5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