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名称:株洲千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股票简称:千金药业
    股票代码:600479
    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株洲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
    住所:株洲市天元区长江北路1号鼎诚大厦13楼
    通讯地址:株洲市天元区长江北路1号鼎诚大厦13楼
    邮政编码:412005
    联系电话:0733-2872156,0733-2872160
    股份变动性质:增加
    签署日期:2005年9 月12日
    特别提示
    一、本持股变动报告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披露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报告书》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编制。
    二、报告人签署本报告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三、依据《证券法》、《披露办法》的规定,本持股变动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控制人、关联方所持有、控制的株洲千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截止本持股变动报告书提交之日,除本持股变动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持有、控制株洲千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
    四、本次股东持股变动尚须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无异议后方可进行。
    第一节 释 义
    本持股变动报告书中,除非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以下含义:
    信息披露义务人、株洲国资公司:指株洲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
    千金药业、上市公司:指株洲千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财政局:指株洲市财政局
    本次持股变动:指株洲市财政局所持有株洲千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1710万股国家股(占千金药业总股本的20.36%)无偿划转给株洲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的行为
    元:指人民币单位“元”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名称:株洲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
    注册地:株洲市天元区长江北路1号鼎诚大厦13楼
    注册资本:贰亿叁仟壹佰壹拾壹万贰仟元整
    营业执照注册号:4302001002396
    企业类型及经济性质: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经营范围: 国有资产投资、经营
    税务登记证号码: 43021171213603-7
    股东名称:株洲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通讯地址:株洲市天元区长江北路1号鼎诚大厦13楼
    邮政编码:412007
    联系电话:0733-2872156,0733-2872160
    传真:0733-2872155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实际控制人情况
    株洲国资公司系国有独资公司,其实际控制人为株洲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三、 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株洲国资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情况如下:
长期 其他国家或地 姓名 职务 身份证号码 国籍 居住地 区的居留权 张亚军 董事长 430203630803603 中国 株洲市 无 帅凤莲 董事 430204520502002 中国 株洲市 无 刘建洲 董事 430202541226603 中国 株洲市 无 黄建初 董事 430203521114303 中国 株洲市 无 雷新仁 董事 430204530313003 中国 株洲市 无 唐哲文 董事 430204630531001 中国 株洲市 无 李国华 董事 430204540820101 中国 株洲市 无 杨长云 董事 430203570216002 中国 株洲市 无 陈方照 董事 430204631105007 中国 株洲市 无 财务总监 武忠 总经理 430203560928003 中国 株洲市 无 姜达仁 副总经理 430203470324602 中国 株洲市 无 龙九文 副总经理 430203660915605 中国 株洲市 无 沈健斌 副总经理 430203630522001 中国 株洲市 无 杨尚荣 副总经理 430221650610001 中国 株洲市 无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控制其他上市公司5%以上的发行在外的股份情况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日,收购人持有湖南株冶火炬金属股份有限公司2976.78万股股份,占该公司总股本的6.96%。
    2005年3月28日,株洲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株国资【2005】2号《关于无偿划转国家股权的通知》,决定将株洲市财政局持有的湘火炬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7439.76万股国家股(占湘火炬总股本的7.95%)无偿划转给株洲国资公司持有。目前,该等股权划转手续尚在办理报批手续过程中。
    第三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收购人合法持有千金药业69万股股份(占千金药业总股本的0.82%)。2005年3月28日,株洲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株国资【2005】2号《关于无偿划转国家股权的通知》,决定将株洲市财政局持有的株洲千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1140万股国家股(占千金药业总股本的20.36%)无偿划转给株洲国资公司持有。2005年4月26日,千金药业按照10转5实施了转增股方案,株洲市财政局所持有的国家股在无偿划转的报批期间由1140万股变为1710万股,持股比例不变。本次股权划转完成后,株洲国资公司将持有千金药业1779万股股份,占千金药业总股本的21.18%。株洲国资公司对千金药业的股份变动性质为增加。
    本次持股变动已经取得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但尚须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无异议后方可进行。
    第四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前六个月买卖挂牌交易股份情况
    株洲国资公司在提交本报告之日前六个月内没有买卖千金药业挂牌交易股份的行为。
    第五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日,株洲国资公司没有为避免对本报告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
    第六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事项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株洲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张亚军
    签注日期: 2005 年 9 月 12 日
    第七节 备查文件
    1、株洲国资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株洲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株国资【2005】2号《关于无偿划转国家股权的通知》
    3、湖南省人民政府湘政函【2005】121号《关于湘火炬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三家公司国有股权无偿划转的批复》
    4、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国资产权【2005】1026号《关于湘火炬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三家公司国有股权划转有关问题的批复》
    株洲千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持股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株洲千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股票简称:千金药业
    股票代码:600479
    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株洲市财政局
    住所:湖南省株洲市建设南路38号
    通讯地址:湖南省株洲市建设南路38号
    邮政编码:412000
    联系电话:0733-8223479
    股份变动性质:减少
    签署日期:2005年9月12日
    特别提示
    一、本持股变动报告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披露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报告书》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编制。
    二、报告人签署本报告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三、依据《证券法》、《披露办法》的规定,本持股变动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控制人、关联方所持有、控制的株洲千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截止本持股变动报告书提交之日,除本持股变动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持有、控制株洲千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
    四、本次股东持股变动尚须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无异议后方可进行。
    第一节 释 义
    本持股变动报告书中,除非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以下含义:
    信息披露义务人、财政局:指株洲市财政局
    千金药业、上市公司:指株洲千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株洲国资公司:指株洲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
    本次持股变动:指株洲市财政局所持有株洲千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1710万股国家股(占千金药业总股本的20.36%)无偿划转给株洲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的行为
    元:指人民币单位“元”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名称:株洲市财政局
    地址:湖南省株洲市建设南路38号
    法定代表人:杨宋虎
    组织机构代码证号码:00617088-7
    二、信息义务人持有、控制其他上市公司5%以上的发行在外的股份情况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日,株洲市财政局持有湘火炬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7439.76万股股份,占该公司总股本的7.95%。
    第三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变动情况
    2005年3月28日,株洲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株国资【2005】2号《关于无偿划转国家股权的通知》,决定将株洲市财政局所持有株洲千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1140万股国家股无偿划转给株洲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持有。2005年4月26日,千金药业按照10转5实施了转增股方案,株洲市财政局所持有的国家股在无偿划转的报批期间由1140万股变为1710万股。本次股权划转完成后,株洲市财政局将不再持有千金药业的股份。株洲市财政局对千金药业的股份变动性质为减少。
    株洲市财政局不存在未清偿其对千金药业的负债、未解除千金药业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
    本次持股变动已经取得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但尚须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无异议后方可进行。
    第四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前六个月买卖挂牌交易股份情况
    株洲市财政局系政府部门,在提交本报告之日前六个月内没有买卖千金药业挂牌交易股份的行为。
    第五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日,株洲市财政局没有为避免对本报告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
    第六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事项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株洲市财政局(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杨宋虎
    签注日期: 2005年 9 月 12日
    第七节 备查文件
    1、株洲市财政局组织机构代码证
    2、株洲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株国资【2005】2号《关于无偿划转国家股权的通知》
    3、湖南省人民政府湘政函【2005】121号《关于湘火炬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三家公司国有股权无偿划转的批复》
    4、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国资产权【2005】1026号《关于湘火炬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三家公司国有股权划转有关问题的批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