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二○○四年十二月二十二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04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参加表决董事9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8名,公司董事王意仁因公出差未出席本次董事会,公司监事及高管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同意董事长朱飞锦先生辞去总经理一职,并聘任乔志城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总经理,任期至本届董事会届满。
    三名独立董事均对提名乔志城先生任公司总经理发表了独立意见如下:
    1、经审阅乔志城先生的个人履历等相关资料,本人认为乔志城先生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有关任职资格的规定,未发现有《公司法》第57、58条规定的情况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的情况,任职资格合法;
    2、对本次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聘任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有关规定,聘任程序合法;
    3、本人同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聘任乔志城先生为公司总经理。
    特此公告。
    
株洲千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4年12月22日
    附乔志城先生简历:32岁,硕士研究生学历。曾任北京涌金财经顾问有限公司项目经理,北京知金科技投资有限公司业务董事,北京涌金财经顾问有限公司总经理,涌金集团副总裁。现任本公司董事、投资总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