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方:株洲千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受资方:湖南千金大药房零售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该公司”)
    增资数额:人民币6950万元
    一、对外投资概述
    本公司于2004年7月份与自然人胡忠荣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将持有该公司的700万股中的5万股股权协议转让给胡忠荣;公司自然人股东杨小舟、刘兰芝、叶胜利将其所持该公司的80万股、50万股和38万股股权全部协议转让给本公司;该公司自然人股东袁立伟和贺道望分别将其所持该公司的20万股中的15万股协议转让给本公司。(上述转让经湖南省地方金融证券领导小组办公室湘金证办字[2004]107号文批准,因收购所涉金额较小,故未公告)。至此,此次增资扩股前本公司持有该公司893万股,占总股本的89.3%,另外湖南千金湘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其2%的股份,自然人股东胡忠荣、袁立伟、贺道望合计持有其1.5%的股份,株洲千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工会持有其7.2%的股份。
    根据本公司2002年7月3日召开的200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本公司上市首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一是对湖南千金大药房零售连锁股份有限公司增资6950万元。
    2004年8月3日,湖南千金大药房零售连锁股份有限公司召开200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本公司对其增资6950万元及修改公司章程等议案。
    本次增资按该公司2003年12月31日每股净资产(扣除其2003年度分红)折股,根据北京京都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2004年1月8日出具的北京京都审字(2004)第0029号审计报告,截止2003年12月31日,该公司净资产12,776,618.34元,扣减2003年度现金分红625,000元后,每股净资产为1.215元。按照上述折股方案,6950万元折合股份5720万股,溢价1230万元进入资本公积。
    截止公告日,增资工作已全部完成,并由北京京都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以北京京都验字(2004)第0021号报告验资到位,且相关工商变更手续现已办理完毕。
    二、增资对方基本情况
    湖南千金大药房零售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于2001年3月注册成立,原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人民币,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法定代表人胡忠荣。该公司注册地为株洲市高新技术开发区炎帝广场商业街13栋,经营范围为:连锁零售中药饮片、中成药、化学药制剂、抗生素、生化药品、生物制品、中药材、销售家庭保健用一、二类医疗器械、销售卫生材料、食品、日用杂品、百货、针纺织品、文化体育用品、鲜花、照片冲印。
    本次增资扩股完成后,注册资本变更为6720万元人民币,总股本6720万股,其中本公司持有6613万股,占总股本的98.41%;湖南千金湘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万股,占总股本的0.30%;自然人胡忠荣持有5万股,占总股本的0.074%;自然人袁立伟持有5万股,占总股本的0.074%;自然人贺道望持有5万股,占总股本的0.074%;株洲千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工会持有72万股,占总股本的1.07%。
    三、本次增资的目的和对本公司的影响
    湖南千金大药房零售连锁股份有限公司是湖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的湖南省内跨地区医药零售连锁经营企业。该公司已经于2003年9月15日通过了湖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G SP认证,有效期至2008年9月14日。增资千金大药房将有于本公司抢占药品零售发展的有利时机,追求规模效益,完成科、工、贸一体的战略布局。
    本项目已经湖南省经贸委湘经贸投资[2001]774号文批准。总投资6950万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2950万元,铺底流动资金4000万元。建设期2年。项目建成达产后,年实现销售收入20000万元,利润1750万元,投资回收期7年。
    本项目建设内容包括:在株洲建连锁总店1家,在全省各市州范围内新建直营连锁店34家,形成千金大药房连锁销售网络。
    四、备查文件目录
    1、验资报告书;
    2、湖南千金大药房零售连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资的股东大会决议;
    3、湖南千金大药房零售连锁股份有限公司营业执照;
    4、湖南千金大药房零售连锁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报表。
    特此公告。
    
株洲千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4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