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长沙力元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06年11月1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公司董事会成员9人,参与通讯表决董事9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各董事认真审议了《关于向工商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并进行投票表决,同意向工商银行长沙市中山路支行申请700万美元以内授信额度,用于办理出口保理、进口开证及押汇等业务,授信期限为半年。
    特此公告。
    长沙力元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6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