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并列第一大股东成都银河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于2004年2月27日以持有本公司法人股25109260股为质押物,向中信实业银行成都分行贷款3500万元,上述股权质押于2005年7月28日解除,并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相关手续。之后,成都银河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又将持有本公司法人股25109260股质押给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上述质押已于2005年7月29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相关手续。
    特此公告。
    
长沙力元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0五年八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