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定于2005年4月15日召开2004年年度股东大会,有关会议事项的通知已于2005年3月10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公告。
    现公司股东湖南新兴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持股25,109,26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0.30%)提议在2004年年度股东大会原有的议案中增加《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临时议案》。
    经公司董事会审核,认为湖南新兴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临时议案》及提案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范意见》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决定:
    一、同意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临时议案》提交公司200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2005年3月10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的股东大会通知中的其他内容不变。
    《公司章程》修订稿全文详见上交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长沙力元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5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