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长沙力元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04年10月26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公司董事会成员8人,参与通讯表决的董事8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各董事认真审议了会议议案并进行投票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1.参与表决的董事8人投赞成票,审议通过了《长沙力元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04年第三季度报告》。
    2、参与表决的董事8人,其中7人投赞成票,独立董事刘业翔1人投反对票,审议通过了向中信实业银行长沙分行红旗区支行申请增加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5000万元、向中国建设银行湖南省分行营业部申请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5000万元,授信期限均为一年,担保方式均为信用担保的议案。该议案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长沙力元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4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