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包头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05年10月18日下午2:3 0在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9名,实到监事8人,监事董建雄先生因公出未能参加本次会议,已书面委托监事冀树军先生出席并代为表决。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与《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孔祥忠先生主持,通过举手方式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1、审议通过了《包头铝业股份有限公司2005年第三季度报告》(季报全文详见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包头铝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收购其动力分公司部分资产的议案》(详见临2005-010号关联交易公告),表决结果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对于此项交易,监事会经认真审议后认为:该交易事项符合市场规则,交易价格公允合理,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最大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该事项涉及的关联监事孔祥忠先生、张智先生、张国利先生、刘云先生、蔡旭先生、贾信民先生回避了表决。
    3、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包头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详见http://www.sse.com.cn),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须提交公司下次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包头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05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