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2005年10月10日,风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以传真和专人送达的方式将董事会三届八次会议通知送达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会议于2005年10月21日召开,公司全体董事以通讯表决方式形成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风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2005年第三季度报告》;
    根据公司2005年前三季度的业绩增长情况,经财务部门估算,公司预计2005年全年实现净利润与去年同期相比将会大幅度增长。
    赞成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了《关于用公司固定资产抵押借款的议案》。
    赞成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为补充公司项目资金及流动资金,公司拟将部分固定资产进行抵押为公司的银行借款提供担保,其中:向中国进出口银行提供担保的借款金额不超过20,000万元,期限2年;向中国工商银行焦作分行提供担保的借款金额不超过7,100万元,期限8年。用于担保的公司固定资产帐面原值总额为35,929.14万元,帐面净值总额为27,039.16万元。具体借款事宜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办理。
    特此公告。
    风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5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