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拟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二○○四年四月二十八日,风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届十三次会议以通讯表决方式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中国进出口银行签订的借款合同议案》:
    公司为补充流动资金,将与中国进出口银行签订借款合同,由公司向其借款8000万元人民币,借款期限壹年,借款年利率为3.51%。该借款合同由河南宇航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担保。
    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全权办理相关借款事宜并签署相关协议。
    
风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4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