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2007年6月22日,公司以传真和专人送达的方式将董事会三届二十二次会议通知送达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会议于2007年6月29日召开,公司董事曹朝阳、王锋、郑玉力、冯耀岭、申洪亮、郭春风、张兆锋,独立董事王世定、陈岩、鞠洪振、张大岭以通讯表决方式参加了会议。本次会议召开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会议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原《公司信息披露制度》自本制度审议通过之日起废止。
    赞成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加强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的自查报告及整改计划》;
    赞成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风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7年6月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