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公司于2007年6月25日接到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国资产权[2007]545号《关于风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划转有关问题的批复》文件,同意公司控股股东河南轮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将其持有的公司10000万股国有法人股划转给中国昊华化工(集团)总公司。本次国有股完成划转后,公司的总股本仍为25500万股,其中中国昊华化工(集团)总公司、河南轮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分别持有10000万股、3386.681万股,分别占公司总股本的39.22%、13.28%。
    特此公告。
    风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7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