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示:本公司及其董事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近日接到好当家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好当家集团")的通知,由于本公司控股股东暨好当家集团股东山东邱家实业公司以其所持有的本公司9988.9万股(持股比例为55.5%)股份对好当家集团增资而导致好当家集团收购本公司的收购报告书及豁免要约收购的申请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批准(证监公司字[2005]56号文)。该批复对好当家集团报送的收购报告书全文无异议,并同意豁免其因增资扩股持有本公司9988.9万股股份而应履行的要约收购义务。
    此次收购行为进展及披露情况如下:
    一、2005年5月27日,好当家集团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披露了《山东好当家海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持股变动报告书》和《山东好当家海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摘要》;
    二、2005年6月2日,本公司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披露了《董事会关于好当家集团有限公司收购事宜致全体股东的报告书》;
    三、好当家集团收购本公司55.5%股权的收购报告书和豁免要约收购申请已获中国证监会证监公司字[2005]56号文批准。
    特此公告。
    
山东好当家海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5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