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迪康产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迪康集团")持有四川迪康科技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7489.7万股法人股,占本公司股本总数的58.79%,为本公司控股股东。本公司2005年2月3日获悉,迪康集团原质押给中国光大银行成都分行的本公司4817.3万股法人股中的3110万股已于2005年2月2日解押,现因发展需要,迪康集团将上述3110万股法人股继续质押给中国光大银行成都分行,质押期自2005年2月2日至2005年6月17日。此次质押的股份占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4.41%。上述质押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质押登记手续。
    特此公告
    
四川迪康科技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0五年二月三日